在沪蓉西高速公路沿线的文物保护工作中,2005年9月24日至26日州博物馆考古队在利川市毛坝乡杉木村发现了恩施最早的“禁止毒鱼”碑。
“禁止毒鱼”碑为石灰岩长方形条石,石碑长(高)1.50厘米,宽80厘米,厚20厘米。长方形石碑上雕刻的文字为楷书阴刻碑文,碑的正文共上下十八行,可辩认的字约三百零九个。“禁止毒鱼”碑,碑刻立于清光绪三十三年(公元1907年),为一块民间公自刻的公约告示碑,由于发现时以被当地老百姓做为砸钢筋的石砧,许多文字早己被损坏,但是,仅从现有残存保存的部分碑文中可以看到石碑在主要内容和打碑人的目的和意义。如“勒石不为别因 ,皆因药毒江河, 丧尽水族性命 ,莫道鱼属微物 ,丰年先有兆应 ,可恨扎嵌安线 ,何得打网搬睁, 其鱼与尔无害, 为何启下毒心, 如其仍蹈前辙,拿获罚不从轻,见者与我送信 ,赏钱用一千文 ,倘敢抗滞不遵, 同齐送进公廷,我等再行诰诫 ,尔等各宜凛遵。”它所涉及的内容主要为禁止毒鱼,但从中也可以了解当地老百姓在近百年前就对河流、水生物以及鱼类就有了保护意识,并对打网搬睁、药毒江河水族性命的不良行为有着严格的乡规和民约,是我州由老百姓对河流、水生物以及鱼类保护现存最早的一块民间公约碑,也是在全国极为少见的水生资源和鱼类保护公约碑。是难得的一块民间护水资源、保护鱼类很难得的文史资料,其意义十分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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